有了“金箍”更要有“紧箍咒”
近日,温州市出台相关规定,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限场、限人和限礼,这种措施给官员敛财和行贿的行为戴上了“紧箍咒”。在专家看来,这种反腐的做法值得肯定,但若没有相应的惩处和监督举报措施,也只会成为一场作秀。(11月5日中国) 正如同专家们担心的一样“这种反腐的做法值得肯定,但若没有相应的惩处和监督举报措施,也只会成为一场作秀。” 在现今,对于领导干部各种制度上的约束、道德上的约束,已经成为了领导干部头上的“金箍”,旨在通过这种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,达到廉洁从*、清白做人、一心为公的目的。其制度出台的目的自然是好的,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,也必然能让人感觉欣慰。 然而在现实之中,许多“金箍”正如其名,闪耀着迷人的光彩,让人看着兴奋,但遗憾的是,很多时候却成为了一个装饰,未见得有约束的力量制约某些领导干部“负能量”的产生。思来想去,笔者倒是恍然大悟,只有“金箍”,那催动“金箍”的“紧箍咒”倒是去了哪里了? 某些地方,出台了许多的制度对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制约,可惜成效却未见得有多卓越,很多时候让人遗憾,很多时候也让人冷笑。说来说去,都如同专家所说:“没有相应的惩处和监督举报措施。”,使得制度的出台成为了一个比较好的噱头之后,制度的执行却被人漠视。 在制度为制约领导干部的行为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范围时,我们更应该为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供有效的途径,在“金箍”已经成型的情况下,我们更应该研究出能让“金箍”收放自如的“咒语”。莫让“金箍”真成为了一个华丽的摆设,却沾沾自得而将“咒语“抛诸一边。 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