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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大多数地陷坑洞直径≥0.5米
▲“3天一起地陷事故”背后:人为原因超5成有技术可防治新京报动新闻出品ID:xjbdx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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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不完全统计,年我国共发生路面塌陷事故起,平均3天发生一起。数据显示,年至年的起地陷事故原因中,人为因素占54.2%,人为和自然因素共同作用的占10.8%。上世纪90年代,雷达探测技术已用于探测地下空洞,东京因此每年地陷次数从20多次降至1-2次,经验或可借鉴,以主动防治代替被动补救。
年国内地陷事故已知起
据公开资料显示年国内路面塌陷事故共起,平均3.4天发生一起:
①上海1,天津1,重庆1,台湾1,海南2,青海2,宁夏2,辽宁2,吉林2
湖北3,山西3
②湖南4,陕西4,江西4,四川5,广西5,福建5,安徽5,浙江5,北京5
江苏6,黑龙江6
③内蒙古8,河北8,河南10,广东10
④山东11
绝大多数地陷坑洞直径≥0.5米,属较大规模或大规模。
事故原因主要有两种
数据统计,年至年的起路面塌陷事故中,因人为因素、或者人为及自然因素共同作用的,共占65%。(自然因素22起18.3%,人为因素65起54.2%,两者共同作用13起10.8%,未查明原因20起16.7%)。
引起路面塌陷的自然因素都和水有关(雨水作用、地下水作用、岩溶作用)。雨水会导致土体的自稳能力下降(土体含水量增加,吸力减小)。地下水和岩溶作用会破坏(冲刷、掏蚀)路面下方土体的机械作用,并且溶蚀可溶性岩石,形成空洞。我国路面塌陷事故的41%发生在雨季。
人为因素有哪些?
人为因素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:
①地下管线老化,②施工扰动和质量问题,③路面荷载过大,④过渡开采地下水,⑤地下采空区治理不及时。
我国大部分城市地下管线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铺设的,现在已经到了管线寿命的“中晚期”,如果维护不及时,管线破损引起渗流,会促使土体流失、路面塌陷。另一方面,城市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爆破和震动,可能会破坏地下空间的地质结构平衡,导致地层脱空、地下管线被破坏等。如果施工质量不达标,比如填土过快导致路基压实度不够,或者回填土的土质不良,都有可能导路基沉降,最终引发路面坍塌。
虽然事出必有因,但遗憾的是,在年至年被媒体报道的55起路面坍塌事故中,有19起没有公开事故原因,另有25起出自人为原因,但公开明确追责的,仅有3起。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往往政出多门,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各自为营,埋下诸多隐患。而在出现问题后,“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”,缺乏整体、长效的解决方案,导致此类问题难以根治。
地陷能否预防?
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日本东京、名古屋等城市频发地陷事故。年,日本在全球率先使用雷达探测技术,对存在风险的地下空洞进行填补,此后又建立了“定期探测巡查制度”,使得东京大规模的地陷次数从每年20-25次,下降到了1-2次,甚至有数年没有出现大规模地陷。这或许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。
年3月,住建部启动首批“城市体检”试点(遂宁、沈阳、南京、厦门、广州、成都、福州、长沙、海口、西宁、景德镇),要求逐步形成“一年一体检、五年一评估”的城市体检长效机制,其中就包含城市的“安全韧性”。除此之外,北京也将城市体检要求写入了总体规划。用主动防治代替被动补救,脚下的路才会更坚实。
新闻+
新京报快评:地陷事故频仍,“走着走着人就没了”的遭遇,一再冲击很多人的心。在此类事件中,查出地陷原因并做好针对性的“补牢”措施,是避免灾祸再发生的不二路径,也是对救人少年及其他救援者的应有交代。
新京报动新闻综合澎湃新闻、中国青年报整理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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